苏州市档案局所需采购的智能密集架等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的招标公告
标讯内容: 受苏州市档案局的委托, 就其所需采购的智能密集架等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2014-G-038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三、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仟叁佰柒拾陆万肆仟圆整(¥:13764000.00)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
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B、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出具被授权人社保缴纳半年以上的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审查
3、投标单位必须为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授权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有能力在苏州提供售后服务,如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需要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
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4:00-14: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4:30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4: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09:30时
答疑地点:苏州市
安装竣工日期:签定合同后50天内安装调完毕。(具体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而定,以需方通知为准)。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